关于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(一)
6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“双管”原则。公司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“管生产同时管安全”和“生产任务布置的同时布置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”的认识,不断强化生产、业务和技术等部门在工艺设置、环境控制和设施设备等的本质安全预控,合理把握生产节奏,杜绝抢活、超能力、加班加点、人停机不停等生产组织行为,切实开好班前会,合理衔接和理顺各生产环节,使效率和安全同步提升。
7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。根据公司生产特点,将开展一次侧重于现场操作层面的应急救援处置培训,培训着立于应急救援过程中现场各岗位人员应急处置的责任、意识、方法和应该采取的措施,从而有效提高各岗位的应急反应能力,固化应急处置中“我必须尽快做什么”的第一思想,提高救援效率。
8、开展一次职业卫生预防知识培训。结合公司生产特点,针对一线人员,开展一次职业卫生法律法规、货物的特性、职业卫生防范、事故案例等教育培训,提高一线人员自觉防范职业卫生的意识,培养良好的职业卫生防范习惯。
9、开展“安全隐患随手拍”活动。按照相关文件要求, 华能电力辅机公司广大职工要立足本职岗位,用手中的镜头,排查隐患促安全,治理危害保健康,实现从“要我安全”到“我要安全”、“我会安全”、“我能安全”的转变,激发广大职工重视安全生产,参与安全管理,树立企业和职工安全生产一线牵、互利共赢促发展的理念,营造“关注安全、关爱生命”的良好氛围。
10、持续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。要重点突出对生产组织各环节存在问题的治理,加强对内部和外租机械设备本质安全和动态运行的管理,加强对生产(作业)环境不安全因素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排查整治。各部门要完善和组织实施隐患自查制度,落实责任人,做好记录,加强考核工作。
11、协调处理好建设与生产之间关系。公司各部门要结合本职,加强与各外包协作部门、施工部门的沟通协调,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可靠,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,确保生产组织、施工各环节和区域安全、有序、顺畅。
12、切实抓好夏季“七防”等安全生产工作。从6月份开始,雨水将逐渐增多,重点做好防风、防高处坠落,
13、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的包括“安全生产宣传咨询”活动在内的各项活动。6 月 16 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,公司将提前搜集整理对涉及安全生产、职业安全健康、工伤认定等方面的问题,邀请上级主管部门现场或电话形式予以解答。
14、开展安全小课题评比交流活动。公司各部门开展安全课题研究工作总体不平衡,为进一步推进安全课题研究,切实解决生产中各类安全隐患,公司将组织召开安全小课题专题交流会,评比产生对公司安全生产产生积极、有效作用的课件,同时对没有完成安全课题研究的部门提出批评、考核。
15、组织开展有奖举报和合理化建议活动。广大职工对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、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可以通过书面、“随手拍”、电子邮件和电话形式进行举报,经公司安全监察部核实后,对举报者予以适当奖励。各部门及广大职工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现状,积极建言献策,对于强化安全生产管理、整治隐患、优化服务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,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,一经采用,将对建议人(部门)给予适当奖励。
联系电话:85432585
电子邮箱:420166391@qq.com
六、活动要求
1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是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,突出责任意识、强化组织领导,把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,细致谋划、精心部署、务求实效,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。
2、广泛宣传,全员参与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载体,通过各种会议,采取多种形式,围绕活动的主题和重点内容,结合工作实际,遵循实用、有效的原则,进行全方位、多角度、深层次的宣传和动员,确保活动覆盖全体职工。
3、抓住重点,突出效果。各部门要立足于公司生产实际,紧紧围绕活动的主题,全面推动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,全面、细致、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工作,集中时间、集中力量,尽最大努力消除隐患,不搞形式主义,杜绝麻痹、应付现象。
4、强化学习,增强意识。各部门要围绕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要求,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,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安全应急处置培训、职业卫生知识培训,同时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关的规章制度、事故案例,以召开座谈会、研讨会等形式,普及安全生产知识,强化安全生产责任,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。
5、落实责任,强化监督。各部门要认真落实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失职追责”制度,严格部门负责人、班组长第一位的安全责任,积极开展“反三违”和“四不伤害”活动,以安全生产操作确认制为核心,抓细节、抓源头、抓考核、抓落实,不断规范各个岗位的操作行为,防范事故发生。
6、认真做好活动的部署和总结工作。各部门要将活动计划和总结分别于5月30日和6月28日前报公司安全监察部。活动期间,各部门应以各种形式(文字、图片、录像等)记录活动的具体情况,并及时报送本部门活动的相关信息。(联系电话:85432585 电子邮箱:420166391@qq.com)。
特此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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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5月25日